广元节能减排助推低碳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2020-06-30 00:00  点击:9514  来源:四川拓展清洁发展机制服务中心

  近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正式文件,原则同意四川全省惟一的一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市――广元市《2013年~2016年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广元市力争到2030年实现碳排放峰值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该方案明确了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等主要任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何地处中国西部后发地区的广元市能够成为四川全省惟一的一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同志和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的有关专家认为,广元不仅有得天独厚的生态条件,还有近年来低碳重建、低碳发展所奠定的坚实基础;广元不仅有坚定的信心和决心,还有逐步健全的机构和机制。

  而这个“坚实基础”和“逐步健全的机构和机制”,皆与广元市多年来坚持节能减排并逐步健全完善其相应的机制有密切关联。也就是说,节能减排是广元市能够成为四川全省惟一的一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市的强大助推器。

  立足资源优势科学重建低碳发展

  广元作为西部山区欠发达市,人均GDP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3,城市化率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31%。特别是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之后,广元又成为了具有一个极重灾区县、六个重灾县区的地震重灾市。然而,广元并没有在困境中畏缩不前,而是立足资源优势,不仅在西部地区率先提出了“科学重建、低碳发展”的理念,而且还在四川全省率先编制完成并认真实施了《“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例如,广元为切实践行低碳发展理念和实施低碳发展规划,不仅将每年的8月27日设为低碳日,而且还通过出台节能减排单项目标考评办法,对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低于70分)的县区和单位由市政府实施问责和“一票否决”。

  与此同时,广元市还深入开展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对标活动和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监管;通过加强对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和生产力过剩项目;通过抓各领域节能降耗,有效推进了公共机构节能;通过加快实施环保建筑、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提高了节能产品普及率;通过大力推进总量减排,确保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2.5%、3%、2%、2%;通过大力发展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天然气、农村沼气和地热等清洁能源,加快实施了“气化广元”工程。

  由于广元多年来一直坚持通过节能减排有序推进低碳建设,其低碳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其低碳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民用天然气用户25.3万户,完成“五小”行业煤改气4278户,100%出租车、96%的公交车完成油改气;生态系统固碳年能力达1244万吨,低碳产业占工业比重40%以上,清洁能源使用占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的23.36%。“十一五”期间,广元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5%以上,完成了“上海世博绿色出行”、“广州亚运会绿色出行”低碳交通卡等5个碳交易项目,申报和已受理碳交易项目总额达1.8亿元。

  探索西部欠发达地区低碳发展路径

  广元市先后荣获“低碳中国贡献城市”、“低碳发展突出贡献城市”、“低碳生态先进城市”和“杰出绿色生态城市”等称号,并于2012年11月26日,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下文批准为第二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市,成为了四川全省惟一的一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市。

  广元市2013年制定出台的低碳城市试点的相关政策,将启动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和低碳示范工程建设等,皆与节能减排的任务和目标紧紧挂钩。根据《实施方案》,2013年~2016年,广元将加快的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型沼气工程,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切实做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积极构建低碳消费模式和在全社会倡导的节俭理性的低碳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制等考核机制。

  今后几年,广元市将进一步按国家发改委在批复广元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的“积极探索西部欠发达地区低碳发展路径,努力建设成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总体要求,通过抢抓国家和省上支持广元试点的良好机遇,通过节能减排这个强大助推器的切实推动,为把广元建成中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为实现与全国、全省的同步全面小康,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