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金砖四国在多哈气候大会上的发言(附参考译文)

发布时间:2020-06-30 00:00  点击:9150  来源:四川拓展清洁发展机制服务中心

中国代表巴西、印度、南非和中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第18次缔约方会议上的发言(参考译文)

  2012年11月26日,多哈,卡塔尔

  主席先生,

  中国非常荣幸代表巴西、印度、南非和中国发言。我们完全支持阿尔及利亚代表“77国集团+中国”所作发言。

  我们希望借此机会感谢卡塔尔政府和人民的周到安排和热情接待。我们再次重申将全力支持卡塔尔政府以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缔约方驱动的方式在多哈会议上取得成功。我们期待与您一同努力,为达成全面、公平和平衡的多哈成果,以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

  主席先生,

  气候变化是一项多重挑战,将削弱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应对这一全球挑战,国际社会需要加强目前多边的基于规则的气候制度,并根据公约原则和规定采取切实的行动。各国领导人在“里约+20”峰会上达成的政治共识,重申了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保护气候系统,为多哈会议和我们未来的谈判提供了最高的政治指导。

  尽管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急迫挑战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我们己经采取了强有力的减缓行动。正如许多国际权威机构发布的学术报告指出的,发展中国家在减缓方面的贡献远远超出了发达国家,而后者本应承担历史责任、率先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我们敦促发达国家缔约方兑现承诺,提高减排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供充足的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

  去年在德班,缔约方达成了审慎平衡的一揽子成果。我们强调,通过平衡和全面的方式有效地落实德班成果的各个方面是多哈会议取得成功的关键。只有能够实施的决议才是好决议。因此,多哈会议需要确保进一步推进德班成果的落实。这也将是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我们在多哈的重要任务包括通过一个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可批准的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根据巴厘行动计划就结束公约工作组的工作达成一致,包括发达国家缔约方承担可比的减排指标,确保发达国家对落实巴厘路线图下的适应和减缓行动兑现资金承诺;以及开展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我们强调,在多哈各方应集中将有意义地结束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和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的工作作为优先事项,增强各方互信,为德班平台下的谈判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坚信,京都议定书仍然是国际气候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石。通过一个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可批准的议定书修正案是多哈会议最重要的优先事项、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多哈会议取得成功有同等重要意义的是成功、有意义地结束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的工作,全面反映巴厘行动计划中的各项要素,包括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我们重申公平在公约进程中的重要性,并要求就包括公平获取可持续发展、与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和单边措施等在内的所有重要问题取得进展。这些问题在公约工作组结束工作之后应继续在公约下的适当机构进一步讨论。

  我们希望强调与实施手段相关的议题的重要性,特别是适应委员会、绿色气候基金、资金常设委员会、技术执行委员会、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等制度机制的全面运行。我们重申实现发达国家承诺的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目标的重要性,并强调应就持续增资制定路线图,以避免在2013-2020年期间出现资金空当。我们要求就快速启动资金的落实情况提供具体信息以确保透明度。

  我们欢迎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的及时启动,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进一步加强当前多边的基于规则的气候体制的机会,在公约的所有原则和规定下,特别是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确保公约在2020年后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我们相信有必要继续以积极建设性方式推进相关讨论,根据德班会议1号决议和已通过的议程来规划该工作组的工作。

  主席先生,

  借此机会,我们再次向您保证,我们将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您,推动多哈会议取得成功。

  谢谢您,主席先生。